失去了 & 发现

公共安全部门, 根据大学行政程序407, 负责管理大学失物招领处.

作为一个社区,我们有责任上交发现的物品. 所有发现的物品必须交到公共安全部门的前台, 在公共安全大楼, 位于第1地段, 或拨打(323)343-3700.

发现的物品保存90天,然后处理掉, 捐赠给慈善组织, 或在失物招领处出售. 发现的物品可以从周一到周五到公共安全部取回, 上午8时至下午5时,大学假期除外.  物品只能亲自发放给物品的所有者.  邮件无法邮寄.  要领取物品,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  1. 有效的识别
  • 驾照
  • 学生证
  • 雇员ID
  • 其他带照片的身份证
  1. 所有权证明
  • 购买收据
  • 项目的详细描述

报告遗失物品或查询遗失物品, 请致电(323)343-3700与公共安全前台联系,或填写一份 失物报告.